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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8〕49号
  • 【发布日期】2008-04-18
  • 【生效日期】2008-04-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08〕49号)




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本办各科室:

为了加强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主题教育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吴桂芳

常务副组长:高阿财

副组长:林玉瑞、黄宗元、王焕新、王健华

成员:林原、杨春福、陈金銮、陈淑薇、何华、柯庆云、陈银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秘科,林原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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