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8〕29号
- 【发布日期】2008-04-24
- 【生效日期】2008-04-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市长信访电话网络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市长信访电话网络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哈政办综〔2008〕2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07年,市长信访电话网络成员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各级行政首长信访电话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认真接听和受理群众来电,解决了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根据省长信访电话办公室《关于2007年市地网络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要求,市长信访电话办公室对市长信访电话网络成员单位进行了认真考核,评选出道里区、香坊区等75个单位为优胜单位,平房区、尚志市等11个单位为达标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优胜单位
道里区、香坊区、松北区、阿城区、南岗区、呼兰区、道外区、依兰县、宾县、巴彦县、方正县、通河县、双城市、木兰县、五常市、市环境保护局、市房产住宅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城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哈开发区管委会、市粮食局、市供热办、市广播电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法院、哈中庆燃气化工总公司、省通信公司哈分公司、市林业局、市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化局、市水务局、市国税局、哈物业供热集团公司、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哈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建委、哈供排水集团、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邮政局、市体育局、市城市房屋拆迁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农委、市司法局、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商务局、市残联、市卫生局、哈药集团、市中小企业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电子仪表工业总公司、市群力新区开发办、哈第二电业局、哈电业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二、达标单位
平房区、尚志市、延寿县、市旅游局、市畜牧局、哈建工集团、市政府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
各有关单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对优胜单位的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市政府希望优胜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达标单位查找差距,努力争创一流水平。市政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首长电话工作的领导,拓展行政首长电话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行政首长电话在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传递民情、排忧解难和维护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