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综〔2008〕78号
  • 【发布日期】2008-05-07
  • 【生效日期】2008-05-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政综〔2008〕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丽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亦兵(市委副秘书长、市卫生局长)

林玉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郑加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调研员)

沈祥开(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国勇(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志敏(市财政局副局长)

卓新昌(市工商局副局长)

卓金通(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平生(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瑞添(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邱剑泰(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惠霞(市海洋与渔业局副调研员)

林玉辉(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张建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张振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郑新琚(莆田海关副关长)

庄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建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沈祥开兼任。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