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大田县永隆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许可〔2008〕50号
  • 【发布日期】2008-05-09
  • 【生效日期】2008-05-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大田县永隆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大田县永隆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通知

(闽经贸许可〔2008〕50号)




大田县永隆矿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

我委于2008年4月30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的变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事项的申请。根据《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5号)和《福建省实施〈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若干规定》(闽经贸能源〔2005〕526号),经审查,同意大田县永隆矿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福建省永隆矿业有限公司;明溪县燃料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明溪县燃料公司煤球加工厂;福建省三明市山城物资有限公司企业地址变更为三元区崇荣路17幢二层,注册资金变更为930万元;三明闽晋燃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福建省闽晋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1006万元;泉州市丰泽区榕祥燃料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泉州市丰泽区华荣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2008年5月19日之前到我委办理《煤炭经营资格证》换领手续。

联系人:欧阳炎,联系电话:0591-8756899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