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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68号
  • 【发布日期】2008-05-27
  • 【生效日期】2008-05-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6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全省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冯健身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陆武成 副省长
泽巴足 副省长
成 员 夏红民 省长助理、省委新农村办主任
张勤和 省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武 毅 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赵 春 省发改委主任
田宝忠 省民政厅厅长
周多明 省财政厅厅长
张力学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 慧 省建设厅厅长
冯 杰 省环保局局长
王兰民 省地震局局长
杨明基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全省灾后重建工作,研究决定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赵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慧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组:

综合协调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勤和同志牵头,主要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协调相关事项。

灾情评估组:由省民政厅厅长田宝忠同志牵头,主要任务是会同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等部门配合国家减灾委、中国地震局做好灾情损失综合评估工作。

技术指导组:由省建设厅厅长李慧同志牵头,主要任务是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地震局等部门负责县城及以上受损基础设施的鉴定、地质灾害评估以及灾区抗震设防标准的修订,指导乡镇、村庄的规划建设。

规划编制组:由省发改委主任赵春同志牵头,主要任务是编制全省灾后重建总体规划。

资金保障组:由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同志牵头,主要任务是会同省民政厅等部门负责省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各类资金的统筹安排。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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