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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文〔2008〕21号
  • 【发布日期】2008-06-11
  • 【生效日期】2008-06-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穗文〔2008〕2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市纪委关于2008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以及省纪委关于2008年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现就我市今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结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分层次抓好公务员队伍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依法执政、廉洁从政的观念,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为把广州建设成为“首善之区”提供有力保障。

二、教育学习内容和形式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朱小丹同志在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苏志佳同志在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省、市纪委印发或拍摄制作的正、反面典型材料和电教片及其它教育学习资料等为基本教材,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主要学习内容,结合纪念改革开放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一)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党章办事。坚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六个决不允许”,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二)深入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主动把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成果转化为具体措施、制度。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与深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贯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始终。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克服自满情绪,克服狭隘视野,克服“见物不见人”,增强忧患意识,树立世界眼光,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探索实现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严格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入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穗字〔2007〕2号)情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市纪委将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在全市处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树立正确权力观”主题征文活动,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同时,市纪委将选择部分近年来我市查处的违纪违法大要案服刑人员,拍摄一部忏悔录,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好党员干部参加活动以及学习观看。

(四)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廉洁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市纪委将以“清廉羊城”系列活动为载体,以打造廉政文化基地为龙头,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纪委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穗纪字〔2007〕30号)的要求,进一步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之中,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家庭“六进”活动,积极创新教育内部和活动形式,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整合资源、拓展领域,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三、教育对象和时间安排

教育对象是全市党员,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非党员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也应纳为教育对象。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在7、8月期间相对集中5-7天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保证学习教育内容的落实并取得实效。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市委、市纪委将举办全市局以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羊城廉政大学堂”之“增强党性观念、促进科学发展”专题辅导、《执政之魂》电教片全国首发式暨广州市党员道德风范展示专题晚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历史沿革展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纪律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或上辅导课,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接受教育,带头进行整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主动协助党委做好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组织、宣传、党校、教育、文化等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的整体合力,确保纪律教育活动扎实进行。

(二)抓好示范引路,深化教育活动。市纪委在继续抓好番禺区沙湾镇等原有示范点的基础上,选择海珠区、市交委、市岭南国际集团、越秀区广卫街和大塘街作为纪律教育示范点,探索纪律教育的新途径、新经验,指导和推动全市纪律教育月的深入开展;选择市文化局、团市委、广州大学等单位作为联系点,共同推进纪律教育工作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和发扬本单位本部门好的传统和做法,学习和借鉴示范点、联系点的经验和做法,并积极培育本地区、本单位的示范点并确定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改进方式方法。纪律教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党员干部的主体地位,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符合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纪律教育新途径,充分运用正反面典型和现代科技手段,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不断拓展廉政教育的传播渠道,充分利用一切文艺形式,创作出种类繁多的廉政文化精品,使纪律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党员和群众,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认真整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按照学习活动的要求,并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自查自纠。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要深入查摆各单位在机关作风、行政效能、便民服务、政府诚信、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整改,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市纪委将通过召开纪律教育情况汇报会、编印《纪律教育专刊》、到基层调研了解情况等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导,并及时将纪律教育开展的有关情况上报市纪委,确保纪律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区、县级市纪委,市直局以上单位纪委(纪检组),将本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情况,于9月15日前书面报告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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