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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西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发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
  • 【发布文号】市政发〔2005〕70号
  • 【发布日期】2005-06-21
  • 【生效日期】2005-08-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西安市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西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西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市政发〔2005〕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西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明确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范围,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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