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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10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10号
  • 【发布日期】2008-06-17
  • 【生效日期】2008-06-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10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10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8年6月23日发行北京2008年残奥会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北京2008年残奥会会徽(彩色),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3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残奥会20项比赛项目图标环绕设计,中间刊“北京2008年残奥会纪念”中英文及面额。

1盎司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残奥会吉祥物――福牛乐乐及跑道组合设计,并刊“北京2008年残奥会纪念”中英文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一)1/3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3盎司,直径23毫米,面额15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5000枚。

(二)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沈阳造币厂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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