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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榕昌柴油发电有限公司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燃油发电机组解列关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能源〔2008〕389号
  • 【发布日期】2008-06-23
  • 【生效日期】2008-06-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榕昌柴油发电有限公司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燃油发电机组解列关停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榕昌柴油发电有限公司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燃油发电机组解列关停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08〕389号)




省电力有限公司:

我委今年6月13日组织召开的关于提前关停福州市榕昌柴油发电有限公司和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柴油发电机组会议,决定对原计划于2010年7月关停的福州市榕昌柴油发电有限公司和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共10台总装机容量11.52万千瓦柴油发电机组,提前到2008年6月底前关停。请你司通知所属电力调度机构不再调度这两家电厂机组并网发电,并落实相关解列措施,同时配合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将变压器与发电机的电气联接线拆除,贴上封条,留下影像资料,并签署关停确认单。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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