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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不批准陕西宝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函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博函〔2008〕584号
  • 【发布日期】2008-07-04
  • 【生效日期】2008-07-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不批准陕西宝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不批准陕西宝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函

(办博函〔2008〕584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陕西宝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请示》(陕文物〔2008〕88号)收悉。经审核,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少公司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缺少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袁仲一、王秀娥的退休证复印件;

三、文物拍卖专业人员王秀娥、单唯的职称证复印件未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赵文艺、王秀娥已受聘于其他拍卖公司,不符合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要求;

五、缺少省级文物部门出具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及非参与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拍卖标的、文物出入境审核人员的证明。

以上问题不符合文物拍卖许可证核发的规定,申请事项不予批准。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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