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总政黄寺西院餐饮服务楼工程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766号
  • 【发布日期】2008-07-29
  • 【生效日期】2008-07-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总政黄寺西院餐饮服务楼工程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总政黄寺西院餐饮服务楼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766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东城区总政黄寺西院餐饮服务楼工程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08〕9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

二、补充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旧址的描述和图示,新建筑应在色调上与之保持协调。

三、建筑高度必须符合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旧址建设控制地带的控制要求,降至18米以下。

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由你局核准实施。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