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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调整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事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 〔2008〕262号
  • 【发布日期】2008-08-09
  • 【生效日期】2008-08-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调整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事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关于调整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事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闽政文 〔2008〕26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由于人员变动,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协商,决定调整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事机构组成人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志南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吴振芳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鄢一忠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龚友群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重点办主任

王家祥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伟杰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部总经理

李 宁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鉴康 福建省经贸委副主任

黄新銮 福建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林依标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吴庭锵 福建省交通厅副厅长

翁玉耀 福建省建设厅副厅长

丛 澜 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

林作明 福建省物价局副局长

翁若同 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许新生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简称省LNG筹建办),省LNG筹建办主任由龚友群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福建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处黄书林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翁若同和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浩同志兼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二○○八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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