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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康历史博物馆馆藏古字画技术保护方案的意见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博函〔2008〕709号
  • 【发布日期】2008-08-12
  • 【生效日期】2008-08-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康历史博物馆馆藏古字画技术保护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康历史博物馆馆藏古字画技术保护方案的意见

(办博函〔2008〕709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安康历史博物馆馆藏古字画抢救修复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08〕97号)收悉。根据《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方案中涉及不同材质的馆藏字画,应区分材质制订有针对性的保护方案。

二、方案中拟使用的保护材料,应提供相应的试验数据和应用评价报告,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请你局加强对馆藏文物技术保护的组织与指导,重新编制技术保护方案后另行报批。

特此。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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