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许可[2008]99号
  • 【发布日期】2008-08-22
  • 【生效日期】2008-08-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99号)




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

你司设立宁德分公司的申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拍卖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经审核,同意设立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该分公司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俞永红;住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新亚广场一号楼403室;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壹佰万元;经营范围:承办福建省嘉禾拍卖有限公司经营业务。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该分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后,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拍卖业务。

联系人:吕莎莎 ;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