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沈阳故宫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888号
  • 【发布日期】2008-08-29
  • 【生效日期】2008-08-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沈阳故宫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沈阳故宫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888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沈阳故宫彩画保护一期工程方案的请示》(辽文物局发〔2008〕10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一期工程范围为永福宫和麟趾宫两处建筑。

二、原则同意所报方案。请你局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三、工程结束后,请你局尽快组织初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