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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若干规定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8]34号
  • 【发布日期】2008-09-21
  • 【生效日期】2008-09-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若干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若干规定的通知

(穗府[2008]34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废止《 广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若干规定》(穗府[1996]30号),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关我市直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的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印发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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