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许可[2008]117号
- 【发布日期】2008-09-23
- 【生效日期】2008-09-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福建统一拍卖有限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福建统一拍卖有限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8]117号)
福建统一拍卖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福建统一拍卖有限公司的申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拍卖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经审核,同意王志福、王志典2人共同出资成立福建统一拍卖有限公司。住所:晋江市梅岭街道双沟社区太原桥西42号;法定代表人:王志福;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你们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证照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拍卖业务。
联系人:吕莎莎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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