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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设立驻中国总代表处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8〕1303号
  • 【发布日期】2008-10-08
  • 【生效日期】2008-10-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设立驻中国总代表处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设立驻中国总代表处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8〕1303号)




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

你公司关于设立驻中国总代表处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北京代表处变更为驻中国总代表处,其名称为“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驻中国总代表处”(Tokio Marine & Nichido Fire Insurance Co.,Ltd. Gene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China);批准植村健二任该总代表处总代表。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办理各项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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