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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汽车及装载机车桥生产线等五个工业项目涉及局部调整东肖镇、红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 【发布单位】龙岩市
  • 【发布文号】龙政综〔2008〕315号
  • 【发布日期】2008-10-23
  • 【生效日期】2008-10-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汽车及装载机车桥生产线等五个工业项目涉及局部调整东肖镇、红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汽车及装载机车桥生产线等五个工业项目涉及局部调整东肖镇、红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龙政综〔2008〕315号)




新罗区人民政府: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汽车及装载机车桥生产线等5个工业项目涉及局部调整东肖镇、红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龙新政综〔2008〕4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上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从红坊镇东埔村、东阳村和下洋村等3个村原建设预留地中调出62.96公顷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其中耕地指标9.891公顷)用于环保设备生产线、中药饮品生产线、汽车及装载机车桥生产线、希尔斯电梯生产线及液压油缸生产线等5个工业项目的建设,调整后新罗区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请你区按要求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资料的归档和报备工作。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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