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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文盲人口调查统计结果的通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8〕144号
  • 【发布日期】2008-10-30
  • 【生效日期】2008-10-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文盲人口调查统计结果的通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文盲人口调查统计结果的通报

(莆政办〔2008〕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文盲人口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08]40号)的文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区域内成人文盲人口数量、15―50周岁青壮年文盲人员基本情况和丧失学习能力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各县、区的调查结果予以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认真总结前阶段开展文盲人口调查的经验,继续做好文盲人口调查工作,同时要根据本县、区的调查结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全面实现“到2010年,成人文盲率下降到8%以下,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的目标任务,为促进港口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广泛的人力资源支持。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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