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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1105号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105号
  • 【发布日期】2008-11-03
  • 【生效日期】2008-11-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1105号

农业部公告第1105号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的规定,经审查,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ABSL-3实验室具备从事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并核发《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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