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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审计署专项调查审计组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160号
  • 【发布日期】2008-12-02
  • 【生效日期】2008-12-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审计署专项调查审计组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审计署专项调查审计组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160号)




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审计署《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审投调〔2008〕416号)的要求,审计署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08年11月开始,对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情况,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历年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涉及省发改、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并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市州、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业主和大坝安全鉴定、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其他单位。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

专项审计调查组由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人员组成。党组书记、副特派员魏强担任组长,处长赵祥顺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李光、柴一清、刘海波、李鹏、刘军、耿道乾、王辉、阳明、阮哈建、胡玮等。

各有关市州和部门要抓紧开展自查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好迎接审计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积极配合专项审计调查组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专项审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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