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8〕190号
- 【发布日期】2008-12-04
- 【生效日期】2008-12-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徽商职业学院隶属关系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徽商职业学院隶属关系的批复
(皖政秘〔2008〕190号)
省国资委:
《关于变更徽商职业学院隶属关系的请示》(皖国资办〔2008〕125 号)悉。根据《安徽省审批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暂行办法》(皖政〔2001〕7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变更徽商职业学院隶属关系。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徽商职业学院由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划归你委领导和管理,作为全额预算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列入省国资委部门预算,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徽商职业学院办学性质、办学层次等保持不变。
二、徽商职业学院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面向现代流通业,培养更多更好应用型、技能型、经营型专门人才。
三、你委要会同省教育厅、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配合,确保平稳顺利完成划转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