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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保险条款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产险〔2008〕1604号
  • 【发布日期】2008-12-08
  • 【生效日期】2008-12-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保险条款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保险条款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8〕1604号)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保险条款进行修订的请示》(天平保发〔2008〕207号)、《关于对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进行修订的请示》(天平保发〔2008〕20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条款。修订后的条款编号如下:

(一)主险条款:

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A17G03Z01081208;

2、机动车车辆损失综合保险:A17G03Z02081208;

3、机动车“车碰车”车辆损失险保险:A17G03Z03081208;

4、机动车车辆损失一切险保险:A17G03Z04081208;

5、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A17G03Z05081208;

6、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A17G03Z06081208。

(二)附加险、特约条款:

1、自燃损失附加险:A17G03F01081208;

2、涉水行驶损失附加险:A17G03F02081208;

3、玻璃单独破碎损失附加险:A17G03F03081208;

4、新增加设备损失附加险:A17G03F04081208;

5、替代车辆租车费用附加险:A17G03F05081208;

6、车身划痕损失附加险:A17G03F06081208;

7、精神损害赔偿附加险:A17G03F07081208;

8、车上货物责任附加险:A17G03F08081208;

9、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A17G03F09081208;

10、自燃损失责任免除特约条款:A17G03F10081208;

11、涉水行驶损失责任免除特约条款:A17G03F11081208;

12、事故责任免赔率特约条款:A17G03F12081208;

13、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A17G03F13081208。

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及其使用说明等仍适用于保监产险〔2008〕92号文件的规定。

二、同意你公司修订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保险的保险条款。修订后的条款编号如下:

(一)主险条款:

1、第三者责任保险:A17G04Z01081208;

2、车辆损失综合险保险:A17G04Z02081208;

3、车碰车车辆损失险保险:A17G04Z03081208;

4、车辆损失一切险保险:A17G04Z04081208;

5、车上人员责任保险:A17G04Z05081208;

6、全车盗抢保险:A17G04Z06081208。

(二)附加险、特约条款:

1、自燃损失附加险:A17G04F01081208;

2、涉水行驶损失附加险:A17G04F02081208;

3、玻璃单独破碎损失附加险:A17G04F03081208;

4、新增加设备损失附加险:A17G04F04081208;

5、替代车辆租车费用附加险:A17G04F05081208;

6、车身划痕损失附加险:A17G04F06081208;

7、精神损害赔偿附加险:A17G04F07081208;

8、车上货物责任附加险:A17G04F08081208;

9、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A17G04F09081208;

10、自燃损失责任免除特约条款:A17G04F10081208;

11、涉水行驶损失责任免除特约条款:A17G04F11081208;

12、事故责任免赔率特约条款:A17G04F12081208;

13、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A17G04F13081208。

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保险的保险费率及其使用说明等仍适用于保监产险〔2008〕109号文件的规定。

三、你公司应尽快停止旧条款的使用,妥善做好新旧条款的衔接过渡工作,并及时将修订后的条款向社会进行公布,做好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2、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保险条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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