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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金安”工程一期局域网割接和试运行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 【发布文号】安监总厅规划函〔2008〕293号
  • 【发布日期】2008-12-10
  • 【生效日期】2008-1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金安”工程一期局域网割接和试运行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金安”工程一期局域网割接和试运行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函〔2008〕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一期项目将于近期进行局域网割接和应用系统运行等工作。这些工作将分别由承担系统集成任务的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应用系统开发任务的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安全系统的网御神州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监理的北京中百信工程咨询公司及其当地分支机构具体实施。请各单位务必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做好各项协调和配合工作,确保本节点视频会议、应用系统、IP电话等功能的使用。有关局域网割接和试运行等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1.“金安”工程一期局域网割接安排
2.“金安”工程一期应用系统建设试运行和推广工作要求
3.视频会议系统使用标准程序、视频会议室要求、省级局MCU操作手册(通过aqxxh@chinasafety.gov.cn邮箱和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网站下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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