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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8〕125号
  • 【发布日期】2008-12-17
  • 【生效日期】2008-12-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8〕12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林树森 (省长)
副组长:禄智明 (副省长)
成 员:张学军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
李报德 (省编委办主任)
刘远坤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碧海 (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宜华 (省公安厅巡视员)
韩先平 (省监察厅厅长)
李 岷 (省财政厅厅长)
何任叔 (省人事厅厅长)
朱立军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李光荣 (省建设厅厅长)
程孟仁 (省交通厅厅长)
黎 平 (省水利厅厅长)
刘福成 (省农业厅厅长)
金小麒 (省林业厅厅长)
张如飞 (省审计厅厅长)
王应政 (省移民开发办主任)
季 可 (省地税局局长)
郭 猛 (省环保局局长)
陶谋立 (省统计局局长)
陈仁贵 (省物价局局长)
向红琼 (省气象局局长)
涂 集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郑 华 (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长)
王红光 (省文物局局长)
袁 周 (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何 刚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罗 宁 (安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李月成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
张吉勇 (毕节地区行署专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副省长禄智明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黎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涂集(兼)、赵爱平(省水利设计院院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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