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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福建夏威竹质红木股份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通知
  • 【发布单位】龙岩市
  • 【发布文号】龙政办〔2008〕280号
  • 【发布日期】2008-12-18
  • 【生效日期】2008-12-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福建夏威竹质红木股份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福建夏威竹质红木股份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通知

(龙政办〔2008〕280号)




连城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和品牌农业重点企业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农业调度会研究,决定确认福建夏威竹质红木股份有限公司为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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