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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文明办关于命名第六批福建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决定
  • 【发布单位】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文明办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2-19
  • 【生效日期】2008-12-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文明办关于命名第六批福建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决定

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文明办关于命名第六批福建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决定




各设区市体育局、文明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的《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加强我省城市社区体育工作,促进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省体育局、省文明办联合开展了第六批福建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创建活动。

根据《福建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标准》和《福建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审办法》,经研究,决定命名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办事处,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办事处、音西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办事处,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办事处、金龙街道办事处、石狮湖滨街道玉湖社区居民委员会,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南平市浦城县河滨街道莲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办事处等十个单位为第六批福建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典型模范作用,为促进当地社区体育发展和全省城市体育建设做出新贡献。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文明办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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