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厅字〔2008〕36号
- 【发布日期】2008-12-30
- 【生效日期】2008-12-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哈尔滨市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哈尔滨市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哈厅字〔2008〕36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为确保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的部署和要求,决定成立哈尔滨市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协调和指导全市对使用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监督检查和项目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实施环节的责任制;定期听取各检查组和各区、县(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开展对全市使用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投资项目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纠正和处理建议;指导并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王长斌 市审计局局长
孙 冰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朱守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曲振玉 市审计局副局长
胡成栋 市发改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市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移送重要案件线索并督办查处情况;负责收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信息,综合情况,编发简报;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与各检查组的联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主任由孙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张延平担任,工作人员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各抽调1名处级干部组成。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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