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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对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暂停审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办〔2009〕7号
  • 【发布日期】2009-01-06
  • 【生效日期】2009-01-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对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暂停审查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办公室关于对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暂停审查的通知

(国核安办〔2009〕7号)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

我局于2008年12月10日受理了你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的申请(国核安办〔2008〕231号)。经审查,发现你单位目前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安装许可证已过有效期,我局已向你单位发文《关于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安装许可证申请批准前停止所有核安全设备活动的通知》(国核安办〔2008〕243号)。

根据《关于申报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的通知》(国核安办〔2008〕176号),在《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申报条件》中规定“考核中心应由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的持证单位组建”,我局经研究,现决定暂停对你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资格选定申请的技术审查。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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