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5号
- 【发布日期】2009-02-02
- 【生效日期】2009-02-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春节期间值班值宿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置工作情况的通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春节期间值班值宿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置工作情况的通报
(沈政办发[2009]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春节前夕,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值宿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置工作的通知》(沈政办明电〔2009〕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此,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宿情况良好,信息报告及时顺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务值班值宿情况。春节期间,市政府应急办对全市15个区县(市)、开发区和20个市直部门进行了值班值宿抽查。从抽查结果看,情况良好。一是各地区、各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值班值宿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每天双人双岗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二是各地区、各部门都安排了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从事值班工作,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三是各地区、各部门带班领导能够保证每天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四是各地区、各部门都能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防范部位,并及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春节期间,市政府应急办每天利用应急指挥平台无线寻呼系统对9个应急核心单位进行应急点名,大多数单位都能在第一时间给予应答,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应答不及时的问题。
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置情况。春节期间,多数区、县(市)政府和应急核心单位上报信息意识较强,报告信息质量较高,并对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快速处置。在规定时间内,每天能够及时、全面上报信息的单位共计24家。分别是:和平区政府、沈河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大东区政府、东陵区政府、于洪区政府、沈北新区政府、苏家屯区政府、辽中县政府、康平县政府、浑南新区管委会、棋盘山管委会,市公安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教育局、城管局、环保局、商业局、卫生局、旅游局,供电公司、煤气公司、水务集团。其他3个地区未能按要求每日上报安全运行情况。分别是:皇姑区政府、新民市政府、法库县政府。
对上述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表现较好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地区和单位提出批评,并将此次通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希望各地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值班值宿、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使各项工作能够规范化运行,为确保全市的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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