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陕政发 〔2009〕13号
- 【发布日期】2009-02-06
- 【生效日期】2009-0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陕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 〔2009〕1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措施,实现我省工业经济2009 年增长18%的预期目标,按照“保增长、抓优势、调结构、上水平”的总体思路,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旬快报和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11个市(区)、8个支柱行业、23个省级工业园区、15个扩权县和60户重点企业的监测。由省统计局与省工信厅共同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旬快报和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增强及时性、前瞻性、预见性,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生产要素的保障。煤炭、电力、石油、铁路、公路等相关部门,要切实保障重点电厂的稳定运行,进一步促进石油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供应。加强铁路、公路运力协调,最大限度地保证工业产品的铁路运输和不可拆解大件工业装备公路运输畅通。
三、继续做好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产品市场前景较好、但流动资金贷款困难的企业继续给予贷款贴息,力争撬动银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200亿元以上。
四、增加重要生产、建设物资储备。抓住当前部分原燃材料、建设物资市场价格较低的机遇,采取贷款贴息办法,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储备一定数量的钢材、有色金属和原材料。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物资储备,为后续发展创造条件。
五、大力促进工业产品销售。一季度,要推出和落实扩大出口的政策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帮助企业扩大对外销售,不断开拓省外、国外市场。同时,加强省内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对接,在同等条件下鼓励优先采购省内产品,提高省内采购率。
六、抢抓机遇,落实振兴九个重点产业的项目和资金。围绕国家实施钢铁、汽车、船舶、石化、轻工、纺织、有色金属、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等九个重点产业振兴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我省工业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支持,力争落实技术改造贴息资金5亿元以上。同时,配套实施我省相关政策。认真实施工信部、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政府《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工业恢复重建规划》,抓好167个工业恢复重建项目的实施工作。
七、以大飞机项目带动航空产业大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支持中航工业飞机公司加快建设和运行,推动“一基地五园区”发展,年内取得明显进展。
八、加快培育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制订两个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落实扶持政策,推进产业快速发展,尽快实现做大做强目标。
九、以企引企,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组织工业园区和企业赴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区等东部沿海地区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充分发挥“西洽会”的平台作用,组织好汽车和装备制造业展馆及航空、航天、汽车产业配套洽谈会,吸引更多企业来陕投资建厂。
十、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制订出台推进全省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编制20个产业集群专项规划和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承载20个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启动石化、汽车、航天、输变电设备、煤及煤化工等5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工程,集中力量建成国内一流产业集群。
十一、强力抓好工业重点技改项目。抓住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机遇,按计划、分批次、有重点地加大对先进装备的使用,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使企业技术及装备水平得到较大改善和提高。突出抓好总投资1186.5亿元的38个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其中在建项目28个,总投资796.5亿元;新开工项目10个,总投资390亿元。建立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库和亿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库。
十二、强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重点抓好12户国家级和143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实施50项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切实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技术水平。推进我省支柱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突破。加大产学研联合开发重点项目力度,力争全省开发重点项目30项,组织开发新产品300项。
十三、积极促进银企合作,加大多渠道融资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加快对我省工业企业贷款的核报进度;优先为延长集团、有色集团、煤化集团等优势龙头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并陆续为其他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充分利用国家并购贷款政策,推动优势企业并购重组。
十四、减缓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在国家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对我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取消一批、暂停征收一批、降低征收标准一批。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十五、充分发挥企业在保增长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在规划决策、市场开拓和抵御风险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注重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企业家的聪明才智。
十六、加强协调指挥,实施表彰奖励。成立省政府工业保增长协调指挥中心(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办公地点设在省工信厅。中心下设办公室和9个工作组,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工业保增长的有关工作。年终省政府将对工业保增长做出显著成绩的市区、部门、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省政府工业保增长协调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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