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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2009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甬政发〔2009〕16号
  • 【发布日期】2009-02-13
  • 【生效日期】2009-02-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2009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9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甬政发〔2009〕16号)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和科技创业环境,进一步促进人才、技术和资本的有机结合,在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和我国经济结构面临转型的宏观形势下,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创业、参与创业,鼓励国内大学生自主创业,提高科技企业融资能力,不断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09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举办单位

本届大赛由宁波市人民政府、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共同主办,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创业中心专业委员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协办,中国科学院团委、浙江省博士后联谊会、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市科技局、宁波市信息产业局、宁波市侨务办公室、共青团宁波市委、宁波市青年联合会共同承办。

二、参赛对象

海内外科技型企业、科技创业人员(专利技术、科技成果持有者)以及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科技项目,均可报名参赛。组委会将邀请创业风险投资专家对参赛企业的创业计划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奖项设置

大赛将向海内外征集项目1000项以上(其中留学生创业项目超过200项)。通过专家辅导、评审及最后答辩,评选出获奖项目68项,其中创业精英奖1项,创业新锐奖1项,创业优秀奖5项,新秀奖10项,新苗奖50项,网络关注奖1项。根据各组织单位的组织工作和推荐项目的质量,设置优秀组织奖10名,颁发奖牌;评选出伯乐奖1名。

四、大赛程序

本届大赛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5日至4月30日)

参赛人员或单位于4月30日前登陆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网站(www.freerz.cn)填写报名表。联系人:李贤珍、马丽君,电话:0574-87907707、87905494。

(二)培训编写阶段(3月16日至5月31日)

3月16日起组织风险投资专家进行现场融资培训,参赛者登陆大赛网站(www.freerz.cn)学习培训资料,下载计划书模板。于5月31日前将编写的创业计划书初稿上传至大赛网站。

(三)初审辅导阶段(6月1日至8月10日)

参赛创业计划书经初审后发送至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对计划书进行复审,评出大赛入围项目。7月上旬举办创业计划书培训辅导。各参赛者于8月10日前将修改后的计划书上传至大赛网站。

(四)评审答辩阶段(8月11日至9月10日)

大赛组委会评审与推荐组经过认真评审,评出大赛获奖项目。创业精英奖将通过现场答辩会产生,具体评选规则由大赛组委会另行规定。

(五)颁奖暨推介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9月中旬公布获奖项目,9月下旬举行颁奖仪式,同时举行创业融资路演会、优秀项目推介会和创业论坛。

附件:’2009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组委会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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