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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农村信用社改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9〕32 号
  • 【发布日期】2009-02-23
  • 【生效日期】2009-02-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农村信用社改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农村信用社改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9〕32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省农信联社: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关于“各设区市可选择一家有积极性、有条件的设在市区的法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试点,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各试点地区的改制工作应在省农信联社的指导下,在广泛征求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试点改制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会议纪要精神,经省人民政府研究,成立福建省农村信用社改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改制试点工作完成后,省协调小组自动撤销。现将省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鄢一忠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黄常谔 省农信联社理事长

黄邦锋 福建银监局副局长

成 员:晏露蓉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孙婷婷 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培惠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镇雄 省农信联社副主任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省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信联社,办公室主任由省农信联社张镇雄副主任兼任。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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