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4-22
- 【生效日期】2009-04-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2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29号
关于受理天津板栗(天津产区)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黑龙江、浙江、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福建、广东、四川、贵州、陕西等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天津板栗(天津产区)等12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初审机构
产品名称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方政府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天津板栗
(天津产区)
天津市蓟县下营镇、罗庄子镇、孙各庄乡等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天津市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天津板栗(天津产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函》,蓟政函〔2009〕5号
《天津板栗(天津产区)生产技术规范》
2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北大仓酒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龙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北大仓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齐政呈〔2008〕74号
黑龙江省北大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DC.SJ-01-10-2003《北大仓酒生产技术规范》
3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南湖菱
浙江省嘉兴市现辖行政区域内,东经120度31分至120度56分,北纬30度35分至30度58分之间的区域
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南湖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嘉政函〔2008〕32号
《无公害南湖菱生产技术规范》
4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头米粉
福建省安溪县湖头镇现辖行政区域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湖头米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请示》,安政综〔2008〕223号
安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企业标准:Q/HTMH001-2008《湖头米粉 加工技术规范》
5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白蕉海鲈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现辖行政区域内,东经113°05′至113°25′,北纬21°59′至22°25′之间的区域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申报白蕉海鲈产地范围的函》,斗府函〔2008〕61号
珠海市农业地方标准:DB440400/T24-2007《白蕉海鲈》
6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垦莲藕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现辖行政区域内,东经113°26′39″至113°43′22″,北纬22°33′34″至22°53′11″之间的区域
广东省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垦莲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穗南府函〔2008〕46号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技术规范:《新垦莲藕生产技术规程》(草案)
7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钱岗糯米糍
广东省从化市太平镇钱岗村、文阁村、颜村、影田村、红石村等5个村现辖行政区域
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钱岗糯米糍地理标志产地范围的函》,从府函〔2009〕28号
广东省地方标准:《钱岗糯米糍荔枝》(草案)
8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达州橄榄油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长岭镇、普安镇、永兴镇、回龙镇、甘棠镇、讲治镇、任市镇、新宁镇、沙坝场乡、梅家乡、长田乡、新太乡、骑龙乡、宝石乡、新街乡、靖安乡;达县亭子镇、麻柳镇;通川区罗江镇、盘石乡;万源市罗文镇、曾家乡;宣汉县东乡镇、柳池乡;大竹县蒲包乡、团坝乡等2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橄榄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认定的函》,达市府函〔2007〕230号
达州市地方标准:DB51170/T9-2008《达州油橄榄 加工技术规程》
9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清镇黄粑
贵州省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红枫湖镇、站街镇、卫城镇、新店镇、流长乡、犁倭乡、王庄乡、暗流乡、麦格乡、百花湖乡等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清镇黄粑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通知》,清府发〔2008〕82号
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567-2009《清镇黄粑》
10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略阳猪苓
陕西省略阳县现辖行政区域
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略阳猪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略政函〔2008〕67号
陕西汉王略阳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HW01-2008《略阳猪苓》
11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略阳天麻
陕西省略阳县现辖行政区域
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略阳天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略政函〔2008〕69号
陕西汉王略阳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HW02-2008《略阳天麻》
12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白河木瓜
陕西省白河县现辖行政区域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白河木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报告》,白政字〔2008〕76号
白河县林业技术规范:GF/BHMG1-2008《白河木瓜生产技术系列规范》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备查。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
传 真:(010)82260315
E-mail: Peixy@aqsiq.gov.cn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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