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厦府办〔2009〕105号
- 【发布日期】2009-04-29
- 【生效日期】2009-04-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09〕10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在“防灾减灾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应急办函〔2009〕26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9〕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7日至5月13日,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二、从4月底到5月中旬,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市应急办牵头,各区政府为主,市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媒体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四、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主题活动(市教育局负责)。?
五、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天气态势,宣传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市水利局负责)。?
六、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科协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头落实)。?
七、5月12日,开展地震志愿者注册活动,启动厦门市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团市委、市地震局负责)。?
八、组织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按预案进行村(居)民转移避险演练(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负责)。?
九、“防灾减灾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市应急办和市民政局。请市应急办和市民政局负责将全市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30日前汇总后报市政府办公厅(三处),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报国务院应急办和省民政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在“防灾减灾日”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
应急办函〔2009〕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国家减灾委员会已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有关方面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为进一步发挥“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教育功能,切实唤起社会各界对公共安全风险的高度关注,推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批示精神,各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载体,以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抓手,进一步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组织实施好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5月7日至13日)。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中小学防灾减灾主题活动、防灾减灾科普宣教、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等宣传周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公众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
要以“防灾减灾日”为载体,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活动。从4月底开始到5月中旬,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播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集中开展有关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和有效防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在开展宣教活动中,要注意结合不同地区和领域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实际情况,重点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采取举办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编印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简明手册、开展知识竞赛、专家访谈等方式,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与宗旨,宣传各级政府按照法律要求,切实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宣传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每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切实配合、支持和参与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宣传做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类基层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以及围绕“防灾减灾日”组织开展好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整合资源,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务求实效。各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中,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将宣教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切实提高宣传普及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督导。各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检查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从中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
各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发明电〔2009〕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国家“防灾减灾日”。为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省是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灾害风险的防范意识,有利于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
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主题活动、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防灾减灾演练、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赴四川彭州地震灾区慰问演出等系列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活动方案,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村(居)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有条件的市、县(区)要组织一次社区防灾减灾综合演练。省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制作发放防灾减灾宣传品。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
5月7日至13日,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作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率,扩大舆论影响。各地要认真拟订宣传方案和提纲,组织有关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深入分析我省自然灾害形势,全面介绍我省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范处置自然灾害能力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工作进展,重点普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为“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教育培训?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厂矿等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教育普及活动,重点普及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技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研讨和培训,并根据本地、本单位多发易发的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广泛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习、技能练兵等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对预案掌握和运用能力。?
五、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具体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落实。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制订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供必要保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各项活动的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规定,制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备灾特别是防汛备灾的各项工作,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防灾减灾日”活动结束后,请各设区政府和省直各有关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30日前报省民政厅。??
附件: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活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活动??
一、5月7日,福建省与福州市联合举行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省民政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福州市配合)。?
二、组织媒体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省委宣传部、外宣办、省广电局负责)。?
三、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主题活动(省教育厅负责)。?
四、省防汛抗旱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天气态势,宣传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省水利厅负责)。?
五、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省科技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局、气象局、地震局、科协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5月12日,开展地震志愿者注册活动,启动福建省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团省委、省地震局负责)。?
七、组织部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乡镇按预案进行村(居)民转移避险演练(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八、组织福建省艺术团小分队赴彭州灾区慰问演出(省文化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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