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府发[2009]12号
- 【发布日期】2009-05-08
- 【生效日期】2009-05-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扩大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扩大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通知
(川府发[2009]12号)
扩权强县试点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我省自2007年7月实施以来,经过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总体运行正常,体制机制得到创新,试点效果逐步显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试点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为进一步深化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扩权强县试点主要是通过扩大试点县(市)经济管理权限等政策措施为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创造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和条件。扩权强县试点遵循“依法合规、责权统一、扩权放活、富民强县”的原则,现有行政区划保持不变,试点县(市)与所在市的行政隶属关系、行政管理职责、行政管理权限维持不变。扩权强县试点的核心在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目的是进一步确立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减少审批环节,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优化发展环境。各市和各扩权试点县(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试点的指导思想和精神实质,抓住机遇,增添措施,真正把扩权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要在社会事业运行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衔接机制等方面不断完善和优化,确保扩权试点县(市)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的主要指标明显高于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的平均水平,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发展任务。
二、适度扩大扩权强县试点范围
本着“发挥特色优势,鼓励做大做强”的原则,将全省粮、油生产和生猪调出大县中发展较快的县、新增百万人口大县、省辖市代管的县级市、2008年县域经济激励考核先进县新增为扩权试点县(市)。
根据各县(市)粮食、油料年产量和生猪出栏量相关数量,考虑经济总量、财政状况、城镇化水平、发展潜力等主要指标的综合比较,将以下32个县(市)纳入扩权强县试点范围。
自贡市:荣县
泸州市: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
德阳市:罗江县
绵阳市:盐亭县、梓潼县、安县
广元市:苍溪县、剑阁县、旺苍县
遂宁市:蓬溪县、大英县
内江市:隆昌县
乐山市:犍为县、井研县
南充市:西充县、蓬安县、营山县
宜宾市:南溪县、江安县、长宁县、高县、兴文县
广安市:邻水县、武胜县
达州市:万源市、开江县
巴中市:南江县、通江县
眉山市:彭山县
资阳市:乐至县
三、逐步完善考核管理办法
为更好发挥扩权强县试点政策机制的导向作用,实事求是、客观科学反映扩权试点县(市)加快发展的成效,从2009年起,对各扩权试点县(市)实行动态管理、分类考核办法。
(一)分类考核。根据县域地理地貌特征,将扩权试点县(市)分别纳入相应类区进行考核。按照主要经济指标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要求,以全省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地方税收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6项指标平均发展水平为标准,对扩权试点县(市)进行考核,既考察扩权试点县(市)在类区中发展的先进性,又考察扩权试点县(市)扩权前后的变化程度,考核指标各占一定权重,得出各扩权试点县(市)最终考核得分。具体考核由省财政厅、省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动态管理。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建立退出机制,依据考核办法对发展水平低于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平均水平的给予告诫,连续两年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不再列入扩权强县试点范围。对扩权试点县(市)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对虚报浮夸考核指标成绩的,对主要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评资格,不再列入扩权试点县(市)范围。
(三)建立对扩权试点县(市)的季度监测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扩权强县试点是省委、省政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市及扩权试点县(市)、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一)完善工作运行和协调机制。建立四川省扩权强县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与决策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
(二)加强试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省直有关部门要尽快对扩权强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清理、评估,完善管理体制,实施分类指导,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搞好服务工作。各市要按照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扩权试点县(市)的执行监管。扩权试点县(市)要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提高执行力,科学合理制订总体规划,创新管理模式,发挥好政策优势。
(三)加大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要正确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扩权强县试点工作,为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总结推广扩权试点县(市)加快发展的先进经验以及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等作法,起到示范和带动其他县(市、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作用。同时,要深入研究扩权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保持我省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1.省扩权强县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扩权试点县(市)动态管理分类考核办法
附件1
省扩权强县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魏 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薛 康 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锦生 省财政厅厅长
刘 捷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焦伟侠 省经委主任
宋光齐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杨洪波 省建设厅厅长
任永昌 省农业厅厅长
王 平 省林业厅厅长
冷 刚 省水利厅厅长
谢开华 省商务厅厅长
高仁全 省审计厅厅长
高 烽 省交通厅厅长
张崇明 省国税局局长
单晨光 省地税局局长
李柏云 省工商局局长
郝康理 省统计局局长
张 谷 省旅游局局长
谭嘉林 省粮食局局长
杨昌明 省畜牧食品局局长
伍丕光 省中小企业局局长
赵学谦 省扶贫开发办主任
李明昌 人行成都分行行长
附件2
扩权试点县(市)动态管理考核办法
分类考核、动态管理是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更好地发挥扩权强县试点政策机制的导向作用,是坚持实事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扩权试点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发展实效,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措施。为此,根据扩权强县的总体要求,制定分类考核、动态管理办法。
一、类区划分
根据我省县域地理地貌特征和民族人口分布特征,将全省181个县(市、区)划分为平原、丘陵和山区和少数民族4类地区,扩权试点县(市)主要分布在平原、丘陵和山区3个类区。因此,目前对扩权试点县(市)的动态管理考核主要分为平原、丘陵和山区3个类区。
二、指标体系
建立符合类区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必须坚持扩权强县的总体发展目标。根据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山区的经济发展特征,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考核指标体系在扩权强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地方财政税收收入等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增加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形成由以上6项指标发展速度构成的考核指标体系。
三、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主要遵循扩权强县的指导思想,从推动发展的角度进行分类考核,从加快发展的角度进行成效考核。
分类考核主要是扩权试点县(市)在全省同一类区中,利用功效系数法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量化分析。即:在同一类区中取考核指标最好成绩为最优值并赋予100分,取最差成绩为基本值并赋予60分,按指标成绩计算相应评分,汇总计算各县(市)分类考核得分。
成效考核主要是对扩权试点县(市)考核指标体系扩权前后成效对比的量化分析。即:以扩权试点县(市)前3年(或5年)考核指标的平均发展成绩为基本标准并赋予60分,按实际成绩计算各项考核指标评分(上不封顶),汇总各项考核指标评分得到成效考核得分。
依据扩权强县重在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对分类考核和成效考核赋予40%∶60%的权数,得出各扩权试点县(市)最终考核得分(见下表)(略)。
扩权试点县(市)分类考核指标体系(略)
四、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就是根据权责统一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建立退出机制,即:依据考核总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再以6项考核指标平均发展速度指数为标准。对慢于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平均水平的扩权试点县(市)给予告诫;对连续两年达不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不再列入扩权强县试点范围。
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客观反映扩权试点县(市)发展的实际。对虚报浮夸考核指标成绩的,对主要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评资格,不再列入扩权强县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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