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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川府发[2009]15号
  • 【发布日期】2009-05-08
  • 【生效日期】2009-05-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川府发[2009]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09年--2020年)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工业强省和创新型四川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纲要。

一、序言

知识产权制度是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对推动我省经济、科技、贸易和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我省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推动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四川的重要支撑。

经过多年发展,我省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长,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明显增强,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通过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了发明创造和文化创作,优化了创新资源的配置,促进了技术进步,规范了市场秩序,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总体上看,我省仍存在知识产权法制不完善,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自主知识产权量少质低,保护力度不够,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投入不足,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

知识产权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作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促进我省自主创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四川;有利于保护和开发特色资源,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提高四川核心竞争力;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提高经济国际化水平。为此,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我省发展的重要战略并切实加以实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全面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四川实际,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力推进我省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为我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贸易等政策的协调衔接,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发展特点,制定专项规划,实施分类指导。

3.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推进四川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着力推进重点区域、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

(三)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执法、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水平和拥有量能有效支撑创新型四川建设,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主要知识产权指标超过同期全国平均水平,把我省建设成为西部第一、全国前列的知识产权强省。

近五年的目标是:

--专利。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增长12%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增长15%以上,企业专利申请所占比例提高到30%以上,申请国外专利的数量显著增长。

--商标。我省拥有的注册商标数量稳步增长,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4万件,年均增长率保持在8%以上,其中农产品注册商标达到3万件,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

--著作权。作品自愿登记和计算机软件自愿登记保持年增长10%以上。版权产业以高于四川经济整体发展速度继续增长,版权贸易和实物出口快速增长。

--植物新品种。培育开发一批农业、林业上应用的突破性优良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商业秘密。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建立商业秘密管理制度,8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100%大企业大集团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商业秘密的规范化管理。

--特定领域。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地理标志产品登记保护数量居全国前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显著增加。

三、战略重点

(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加强技术创新,转变竞争方式。引导企业在研究开发立项及开展经营活动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境外取得知识产权,重点支持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申请和授权,力争在若干重点技术领域,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与自主品牌的培育和扶持,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推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和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作品的创作。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科技、贸易、文化等的促进作用。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推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应用和产业化,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优秀作品的传播和使用,促进各类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我省知识产权法规,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增强执法能力,有效遏制盗版、假冒等侵权现象。鼓励市场主体依法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增强权利人自我维权的意识,提高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的能力。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挑战,促进贸易方式转变。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形成有利于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的法治环境。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逐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省、市(州)和县(市、区)三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目标考核和统计指标体系,把知识产权获取数量、转化效益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建立健全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成覆盖全省、满足社会需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健全技术资料与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制订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重大事项预警等制度,完善对外合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实力较强、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五)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教育,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四、专项任务

(一)专利。实施专利战略。强化专利获权、用权、维权的政策导向,着力提高重点企业、园区、产业、区域运用专利制度的能力。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的支持力度,加强优势特色产业的专利布局,努力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专利权。支持企业建立专利联盟,构建支撑企业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专利池。把专利项目纳入各级政府扶持范围,加强财政专利专项资金投入。搭建专利技术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权质押融资,促进专利技术运用与产业化。加快专利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专利文献资源,加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中的专利分析与管理。加强专利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商标。实施商标战略。完善商标法规政策体系。鼓励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形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推进品牌建设。加强商标保护,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提高农产品商标注册量和产业集群及专业乡镇集体商标注册量,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在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建立健全商标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商标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大商标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的力度。

(三)著作权。培育版权产业,建立健全版权产业企业内部著作权保护制度。支持版权贸易和版权产品实物出口。鼓励和支持文学、戏剧、动漫、音乐、美术、影视、设计、软件等各类优秀作品的创作,促进汉语言优秀作品少数民族语言版本的出版和传播。充分发挥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代理机构的作用,促进版权市场化。完善版权质押、作品登记、著作权转让等制度,拓展版权利用的领域和方式。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软件、图书、音像等领域制售、传播盗版产品的行为。

(四)商业秘密。引导企事业单位强化商业秘密管理,明确商业秘密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自由择业、涉密者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依法查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强对被控侵权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防止在案件查处中泄漏他人商业秘密。

(五)植物新品种。实施品种创新能力提升和品种权保护行动计划,提高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和授权量,优化品种权结构,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农林科研创新优势,推动企业获取植物新品种权,形成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育种单位。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体系建设,合理协调资源提供者、育种者和生产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强新品种推广应用和对农民合法利益的保护。建立植物新品种信息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培养壮大管理、执法和品种权代理人队伍。

(六)特定领域知识产权。

1.地理标志。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普查地理标志资源,扶持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制订地理标志技术标准,规范地理标志使用。推进地理标志资源开发利用,发展具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传统知识。加强传统知识收集、整理、传承和保护,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建立传统知识资源合理使用与利益公正分享保护机制,维护发源地和传统群体的权益,推动传统知识的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对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目录和传承人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探索生产性保护途径与机制,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和传习所的作用。加强对传统医药特别是川产道地中药材等优势资源,蜀锦、蜀绣、绵竹年画、青神竹编等传统手工技艺和四川特产食品、老字号等传统食品制作酿造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打造独具特色的地方品牌。

3.民间文艺。建立合法有序开发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法规制度,完善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措施,实施民族民间文化原生态保护(园)区战略,加大对民间文艺原地保护力度。合理开发与利用民间文艺资源,建立川剧、三国蜀文化等四川特色文化资源数据库,建立民间文艺资源创新激励和惠益分享机制,促进民间文艺创意产业发展。

4.遗传资源。建立遗传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制度,摸清生物资源家底,制订保护、开发和利用行动计划,建立四川特有生物遗传资源数据库。加强遗传资源的宣传、保护与合理开发,探索遗传资源合理获取与利益分享机制,依法保护遗传资源提供者和保护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遗传资源流失和无序利用,推动遗传资源可持续发展。充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树立四川旅游品牌,推动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

5.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吸引集成电路核心技术、产品及其企业的投资和入驻,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建设,提高集成电路布图自主设计与开发能力,发展壮大集成电路及其相关产业。

(七)国防知识产权。加强国防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建立重大创新活动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推进国防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国防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为依托,努力在核能开发、民用航天、民用飞机和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掌握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国际知名、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军工企业。依托军民两用技术园区、技术孵化器等平台,建立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探索军民融合国防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产业化模式和机制。

(八)技术标准中的知识产权。建立完善与技术标准相关的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支持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自主知识产权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制订,努力形成一批掌握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重点在重大装备制造、钒钛、盐化工、白酒、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五、战略措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建设。

1.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加强知识产权立法调查与研究,增强地方知识产权立法的衔接配套,提高法规可操作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和规章。强化全省科技、文化、教育、贸易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地方法规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适时开展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

2.加强知识产权政策配套衔接。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文化、教育等政策的衔接。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政府科技发展资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等专项资金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建立和完善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针对不同地区发展特点,完善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培育地区特色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

1.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计划,作为每年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等情况,树立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2.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编发知识产权宣传刊物和资料,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宣传和典型案例、重点事例的宣传,大力营造我省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

(三)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鼓励创新成果获取知识产权。强化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完善政府资助开发的创新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以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保护为重点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加大财政对我省发明专利的资助和奖励力度。完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创造和通过购买、兼并、许可等方式获取知识产权。

2.鼓励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产业化。加大政府资金对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的引导力度,不断提高专利专项资金的数量和使用效率。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对企事业单位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重要装备和产品,建立政府采购机制和优先购买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风险投资等加大对知识产权商业化利用的资金投入。鼓励采取入股、质押、信托、拍卖、许可等多种形式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引导知识产权向创业、孵化、产业化园区聚集,提高企业吸纳转化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畅通知识产权流转渠道,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和展示交易平台。

(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1.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发挥行政执法简便、快捷的特点,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建设,统一案件受理标准、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举报投诉网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民陪审员、司法鉴定与调查等制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积极运用民事制裁措施。建立维权援助、重大案件通报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强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移送和监督工作。适时开展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集中审判试点。

2.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侵犯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围绕热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行为。依法公开办案程序,建立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提高行业自律、企业维权能力和水平。加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维权组织、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和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支持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开展集体维权工作,共同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和帮助企业掌握运用国际规则,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及其重点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推动企业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工作。

(五)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能力。

1.围绕我省大企业大集团、创新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促进行动。推动重点进出口企业加强进出口活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积极应对知识产权壁垒。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巩固国家、省、市(州)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深化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工作,带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获取和运用知识产权,支持企业运用专利文献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设立机构、配备人员、建立制度、落实经费,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2.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科技工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的重要指标,把运用知识产权作为科技综合竞争力评价的重要指标,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

(六)加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

开展园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工作与园区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和新办法,构建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鼓励园区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保护平台,着力提高园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于园区的新机制,促进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发展,推动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产品向重点园区集中,努力形成一批创新要素汇聚、自主创新活跃、知识产权环境优良的产业园区。

(七)推动产业知识产权发展。

大力推进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饮料食品和现代中药等优势产业和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生物工程等潜力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推动“7+3”产业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加快“7+3”产业专利文献信息数据库开发建设,研究、制定和实施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产业及其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优势资源产业开发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探索农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快突破性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的选育,提高粮食安全水平,培育龙头企业,着力发展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特色鲜明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建设。加强四川特色文化资源开发,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培育和壮大优势文化产业。

(八)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发展。

立足区域功能分工,充分发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带动作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以成德绵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为依托,把成德绵高新技术产业带打造成为我省知识产权聚集区和示范区。以建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源、化工和新材料基地为主要方向,推动川南经济区成为我省知识产权发展新的增长极。加强钒钛、稀土、水电、特色农业等优势资源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把攀西经济区建设成为我省知识产权产业化密集区。推进川东北、川西北经济区知识产权工作,培育知识产权后发优势。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九)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

1.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充实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素质。

2.增强知识产权公共管理能力。加强知识产权理论、公共政策和实务研究。扶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制定并实施区域、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知识产权重大涉外案件报告制度。建立政府、行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制订预案,妥善应对,控制和减少损害。

3.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围绕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信息、交易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加强专利申请受理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运用,建立优势特色产业专利数据库,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建立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十)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

1.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具有较强实力的中介机构建立分支机构,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综合服务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执业培训制度,加强中介服务职业培训,大力提升中介组织涉外知识产权申请和纠纷处置服务能力及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参与能力。

2.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管理。支持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规范执业资质管理,明确执业范围,规范执业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吸引、使用和管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评价体系,选拔和培养一批中、高级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对在知识产权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稳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2.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加大培训力度,把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规划,把知识产权知识的学习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轮训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学校的作用,广泛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等的知识产权培训。建设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师资、理论研究队伍。建立四川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及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和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平台。

3.探索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我省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提高在校大学生知识产权素质。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支持我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创办知识产权学院,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和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培养多层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素质教育课程。

(十二)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1.加强知识产权区域合作。加强省际间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川渝等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以及省市间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建立和完善区域性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协作执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转移与产业化等交流与合作,促进技术转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2.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探索我省知识产权工作与国际接轨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积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重点企业、行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纳入重要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制定专题战略或实施计划,研究出台推进战略实施的政策和措施。有条件的市(州)政府,重点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或实施计划。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切实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全省有效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机制,充分运用各种财税手段和政策机制,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应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要求,为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三)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地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本纲要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战略纲要的行动计划,确保本纲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本《纲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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