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办发〔2009〕81号
- 【发布日期】2009-05-14
- 【生效日期】2009-05-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城市土地价格调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城市土地价格调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8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推动政府科学决策,依照《银川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评估制度》,市政府决定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拟评选85名咨询专家。现就做好专家候选人推荐上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面5名。推荐报送单位: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工业经济方面8名。推荐报送单位:市经济委员会
交通运输业方面6名。推荐报送单位: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各3名
商贸与物流方面4名。推荐报送单位:市商务局
农业与农村经济方面 10名。推荐报送单位:市农牧局8名、市水务局2名
财税金融方面9名。推荐报送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2名,市金融办3名
科技教育方面6名。推荐报送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3名
依法治市方面3名。推荐报送单位:市司法局
劳动就业与民生保障方面4名。推荐报送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各2名
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2名。推荐报送单位: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化旅游方面6名。推荐报送单位:市文化广播电视局3名、市旅游局2名、市体育局1名
公共卫生方面3名。推荐报送单位:市卫生局
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方面12名。推荐报送单位:市规划管理局、市园林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各2名
生态环保方面3 名。推荐报送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主要应急管理方面4名。推荐报送单位:市公安局(消防)、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各1名。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
(二)热心咨询论证事业,责任心强,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委托的咨询论证工作,并直言不讳提出咨询论证意见;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一般应满 10 年以上,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有宏观战略思想和较强的分析、综合、表达能力;学术造诣高,专业成果在区内乃至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
(四)优先考虑以下人选:区内经济、社会、科技、教育界公认的高层次专家和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在宏观经济战略、高新技术、人文科学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 有较强创新能力且学术成就突出的中青年专家、学者;在市场竞争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企业家。
三、推荐程序及步骤
咨询专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属于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申请者需填写《银川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委员会专家自(推)荐申请表》,由各推荐报送单位负责组织填写筛选,并将申请书或推荐信、个人身份证明和职称证明资料、个人工作简历、学术和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等送市专家咨询委员会联络处。咨询专家实行聘任制,对于推荐上报的人员,经过媒体公示,符合条件的,由市专家咨询委员会联络处从自荐或推荐人中筛选并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市政府研究决定,颁发聘书,聘任期一般为3年。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补和调整。聘期结束后,由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决定续聘或解聘。
四、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开放、流动、择优、自愿”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2、各推荐报送单位应将推荐《申请表》及被推荐个人身份证、学位、职称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09年5月27日前送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联系地址: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邮 编:750004
联 系 人:马成文 (银川市行政中心1304房间)
联系电话:0951-6889269
电子邮箱:mcw05@163.com
二OO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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