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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寿险〔2009〕569号
  • 【发布日期】2009-06-22
  • 【生效日期】2009-06-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9〕569号)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连结保险设立投资账户的请示》(长寿发〔2008〕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的四个投资账户:长城精选投资账户、长城平衡投资账户、长城稳健投资账户和长城避险投资账户。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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