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9〕49号
- 【发布日期】2009-06-29
- 【生效日期】2009-06-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3号)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9〕33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黑龙江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克服金融危机对我省工业经济造成的影响,确保完成全年工业发展目标,省政府决定从第二季度开始在全省开展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在危机中寻机遇,在困境中谋发展,形成保增长就要保工业、保工业就要保企业、保企业就要加大扶持力度的共识,营造全省上下共同关注、支持和服务工业保增长的良好氛围,凝聚全省力量,把国家和省保工业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千方百计激活工业发展动力,同心协力,共克时艰,确保完成全年工业发展目标。
工作目标:全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主营业务收入完成7800亿元,同比持平,利税总额完成1650亿元,同比降幅控制在20%以内(各市地工业保增长目标附后,完成指标以省统计局核定数为准)。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落实好保工业增长的各项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一是加强国家政策的落实和争取。各市地、各部门要针对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振兴重点产业、为企业减税减负等政策措施,迅速开展一次贯彻落实情况的对照检查整改活动,已经落实的要继续巩固好,没有落实的要抓紧落实,要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实到企业,严禁中间截留。在贯彻落实中要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敢于突破、敢于创新。各部门要密切跟踪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的相关政策,超前做好争取工作。鼓励市地政府和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国家各部委或大型央企的各类政策、项目、资金等扶持。二是把省政府保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帮助企业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黑政发〔2009〕6号)的要求,各项政策的牵头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操作指南和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政策到基层、送服务进企业”活动,加强宣传和解读,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6月底前各项政策措施要全面起效。同时,各市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新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三是开展为企业减负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企业保增长排忧解难,认真落实国家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0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真正为企业减负增收,优化保增长环境。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要在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行动,解决一批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特别是补办土地、房地产证照等问题,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二)认真搞好生产组织保障,确保工业健康运行。一是加强生产运行监控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要和各市地密切配合,加大对各市地、省农垦总局、11个主导产业和100户重点企业的监控协调服务力度,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现场解决问题,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特别是要重点加大对哈尔滨、大庆等市地的监测和协调服务力度,完成全年调控指标。要加强对近期新投产项目的跟踪服务,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捕捉工业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研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化解。要加大对非国有经济的监测服务力度,努力形成新的增长极。研究建立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应急保障资金,专项用于突发情况下保障全省工业生产的正常运行。二是加强煤电运等生产要素的有效供给。加快地方煤矿复产验收进度,努力增加煤炭供给,优先保障省内发电供热、东部煤电化基地深加工、重点项目建设和新兴产业的用煤需求。发挥我省电能优势,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电大户和企业新增用电量给予政策支持,实现电力企业和用电企业的双赢。继续争取铁道部对我省的支持,扩大运力供给总量,优化运力供给结构,满足重点企业、重点物资、重点方向的运输需求,研究开辟新的运输通道,分流铁路运输压力,降低运输成本。
(三)开辟多种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状况。一是金融机构要积极创造开发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对工业企业的放贷比重,既要增加对“双百工程”的信贷资金投放,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又要增加对市场好、产品优、成长性强的工业企业短期贷款的投放,解决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二是企业要加强诚信建设,提高信用等级,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贷款抵押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加快资金周转,多渠道筹措资金,减少资金占用。三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银行金融机构与企业密切合作,搭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集中力量解决好省重点监测的1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2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要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各级财政对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比例,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加强对担保机构特别是县级担保机构的扶持,切实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引导担保机构创新开展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担保抵(质)押方式,鼓励和支持担保机构开展联保互保业务,解决一些企业抵押不足和担保难问题;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组织推动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提高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建立上市企业资源库,加强上市辅导和培训,帮助和推动企业上市融资。
(四)加强供需衔接和市场开拓,千方百计扩大销售。一是积极做好省内供需衔接。公路、铁路、电力、水利、油田等重点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变省内需求为省内市场”的要求,加快制定重点工程项目采购省内产品的工作计划,公开设备和原材料采购清单,积极推进建设单位与省内生产企业的对接,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内工业企业的产品,把省内大项目建设对工业品的需求转换为省内制造业的订单。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汽车下乡”、“农机下乡”等活动的招投标,提高省内市场占有率。二是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各市地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厅等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组织重点装备和原材料生产企业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走访,稳定老客户,争取新客户,抢抓大订单。引导和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创造新需求、开拓新市场,通过与上下游企业建立战略供需联盟、实行工商联营、连锁经营、增加销售终端等形式扩大产品销售,通过举办和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推介会提高省内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鼓励企业出口的各项政策,为机电、轻纺、食品等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条件,支持企业通过采取海外并购、国外办企业等方式提高国际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
(五)着力推进大项目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结合落实“八大经济区”规划和实施重点产业振兴规划,把2009年作为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之年,确保今年全省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800亿元以上,增长35%以上的工作目标。一是优化投资结构。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投资效率,增加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比重。整合省级与工业有关的专项资金,集中支持生物工程、数控机床、硅基新材料、电子产品制造等10个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中支持石油化工、煤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等13个优势特色产业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二是加快“双百工程”建设。要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力度,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推进100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投产项目和100个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工程进度,提前做好投达产生产准备,迅速形成一批新的增长点。三是做好向上争取工作。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和调整振兴重点产业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扶持。当前重点是密切跟踪国家重点产业振兴项目和200亿元技术改造资金的安排,争取更大份额,推进省内产业基础好、市场前景广阔、产品成长性强的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四是招商承接产业转移。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现有优势,抓住全球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产业化机遇,推进骨干企业“攀高结贵”,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组织企业并购重组,尤其是争取中直企业在省内新的投资布局,聚集一批项目;进一步围绕产业链、产业基地、产业群,发挥比较优势,激活增量,谋划一批成长性好具有牵动性的大项目;引导企业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吸引一批高水平的配套项目,建设专业化配套工业园区,实现多层次加工增值。
(六)加快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一是制定黑龙江省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通过激励生产企业和研发人员、实施政府采购拉动、落实用户补贴、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等扶持措施,破解首台(套)进入市场难问题,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重大装备制造水平。二是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以重点企业和6个校研企合作委员会为依托,建立装备、石化、能源、食品、医药、森工行业技术中心,培育20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超前研发能力的企业技术中心,全年开发出10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三是加快推进产学研联合攻关。以装备制造和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强与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焊接研究所、703研究所、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有组织地开展关键产业重点领域专题对接活动,在省内若干重点领域组建产学研联盟,推动产学研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力争在核电装备、风电装备、数控机床、直升机、基因药物、动物疫苗、蓝宝石、硅基材料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取得突破,抢占新一轮产业技术的制高点。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竞赛活动,激发一线岗位职工的积极性。一是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开展竞赛活动。由各市地总工会和有关产业工会组织开展所属辖区内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竞赛活动,特别是组织好投资规模大、就业岗位多、对工业经济拉动作用强的建设项目劳动竞赛,推动建设项目优质安全如期完成。二是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为重点开展竞赛活动。围绕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扩展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当好主力军”等企业竞赛活动;通过开展“我为新型工业化建言献策”、“五小”(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等活动,继续深化争创“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和“工人先锋号”等岗位、人员竞赛活动。三是围绕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技能水平,广泛组织职工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通过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师徒帮教、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在职工中掀起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热潮。积极做好省第一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和参加全国第三届职工技能比赛选手选拔工作。要把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与普遍提高职工技术水平结合起来,抓好企业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要把职工职业技能比赛与职工培训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储备;要把评比选树活动与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和带动广大职工学习技术、掌握技能、争当高技能人才。
三、主要工作机制
(一)建立全省保增长促发展的运行协调机制。一是建立省政府工业发展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挂帅,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直各有关单位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攻坚战活动进展情况的综合汇报,集中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业运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地也要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每旬或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二是坚持和完善工业经济协调例会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每月会同统计等部门召开的工业经济运行协调例会,会同铁路等部门召开的铁路运输协调例会,每月编发《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控月报》,及时报告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具体问题和运行态势。
(二)建立全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的项目推进机制。一是建立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联动推进机制。缩短项目前期文件审批时限和项目资金拨付时间,由省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安全监管局、卫生厅等部门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开通项目核准“绿色通道”,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发布和考核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按月召开投资形势分析会,通报工业投资完成、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会同省统计局每月联合编制发布《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月报》、《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工业大项目建设监测月报》,反映各行业、各市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市地亿元以上建设项目和5000万元以上投产项目进展情况。
(三)建立全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的信息发布和服务对接机制。一是建立保增长攻坚战简报发布机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编发《全省工业提速增效保增长攻坚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全省保增长工作情况。二是强化政银企信息共享和对接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等单位共同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融资信息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的政银企对接活动,整合政、银、企各类信息资源,建立信息沟通长效协调机制。三是建立省内市场供需衔接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每季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水利厅等部门召开一次省内供需衔接沟通协商例会,通报省内供需衔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省内工程市场供需衔接信息平台,集中整合、定期发布省内重点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目录等信息资源,并通过组织召开项目建设企业和工业生产企业供需对接会等方式,推进省内投资与省内工业品供应的对接。研究建立重点项目采购省内产品的省内衔接监管和奖励机制,全过程监控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采购省内产品的情况。
(四)建立全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的督导服务机制。各市地、各部门要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各市地领导要分工包保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14个督导服务组的作用,坚持每月下基层进行现场督导服务,将地方工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通报给市地政府或各有关部门,重大问题向省政府报告。对于工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各市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创造性地解决。
(五)建立全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的监督考核机制。一是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政府督办检查室、省统计局、监察厅、国资委等部门参加,建立全省工业保增长、调结构的目标考核体系,对各市地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围绕今年保工业增长12%和加快调整工业结构两方面指标,根据不同情况,落实各市地任务,确保年底完成保增长目标、结构调整有新进展。制定“工作绩效指标”,促使各市地、各部门思路有创新、工作有突破、措施有效果、效率有提高、服务有改进。保增长、调结构的指标以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为准,绩效指标委托黑龙江大学政府绩效评估中心设计评议指标体系和评议问卷,评议问卷由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内民营企业、外来投资企业打权重分。所有责任主体要于6月底前签订责任状,年底进行全面的对标考核,根据得分多少排出名次,形成总结报告。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省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市地和部门排名后两位的,建议省委对其班子进行考核谈话,工作不力的进行调整;对省直属企业排名后三位的,由省国资委对其班子进行考核谈话或调整。二是省政府督办检查室每季度定期督查各市地、各部门保增长攻坚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对黑政发〔2009〕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跟踪督查。三是由省监察厅牵头,结合省委“作风建设活动”,把服务工业改进作风作为保增长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各市地、各部门在全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中的政风行风进行督查,重点解决行政效率低下、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对应作为能作为而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的部门和责任人实行严厉的行政问责,久拖未决的问题要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查处。四是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对国家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00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未能落实的限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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