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沈政办发[2009]48号
- 【发布日期】2009-07-06
- 【生效日期】2009-07-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沈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4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六日
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实施方案
经科技部批准,以“创新、合作、发展、共赢”为主题的“2009年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于2009年9月24日―26日在我市举行。为确保东博会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决策,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改善地区投资环境,推动东北亚地区的科技创新,积极构建东北亚区域科技合作平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本届东博会由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人民政府主办;沈阳市人民政府、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科技厅,朝、日、韩、蒙、俄五国驻华使领馆承办;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中、朝、日、韩、蒙、俄等国家和地区相关机构协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东博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东博会筹备委员会,由市长担任筹委会主任,分管副市长、秘书长任副主任,市科技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外办、信息产业局、财政局、公安局、市政府接待办、中科院沈阳分院等有关部门为筹委会成员单位。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副秘书长陈小平、市科技局局长宋锡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东博会的协调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展览展示。
本次展览会共设展位1350个,展览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实物、模型、图片、音像、文字及多媒体演示等形式,综合展示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届时,将邀请科技部及相关主承办单位领导,朝、日、韩、蒙、俄五国使领馆官员,东北亚国家和地区参展商、投资商,东北三省高新区、企业界代表,国内院校代表,国内投资商等约3万人来沈参展及洽谈。展览会设6个主题展区:
1.国际科技成果展区(A1馆)。展示东北亚国家重点科技城市概况、科技资源及标志性科技成就,国外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单位最新科技成果及高新技术产品等。
2.省、市重大科技专项成果展区(A2馆)。以东北地区企业、科研单位承担的科技重大专项为主,展示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和世界级装备产品。
3.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成果展区(B馆)。集中展示近3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重大科技成果。
4.节能环保民生展区(C1馆)。展示东北亚国家节能环保领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产品,包括新型能源、环保健康、节能型消费类电子产品等。
5.电子信息技术及产品展区(C2馆)。组织东北亚软件外包联盟及动漫产业基地的优秀企业参展,重点展示IT相关技术及产品。
6.东北亚民俗文化展区(E馆)。展示东北亚各国旅游资源、美食、文化艺术作品等。
(二)论坛研讨。
1.2009中国风险投资论坛―振兴东北高峰会。围绕科技项目风险投资发展趋势、成功经验等进行专题研讨,组织科技企业高新技术及产品与国内外风险投资商开展洽谈对接。
2.2009亚洲生物技术商务对接会。邀请日本、韩国、泰国、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生物技术企业和研究机构,围绕生物技术产业化主题,交流最新科研成果,为新技术产业化搭建国际合作平台。
3.东北及环渤海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论坛。以“加速专利转化、促进区域振兴”为主题,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同研讨加速专利转化、促进区域振兴的方略。
4.2009东北亚IT服务外包高层论坛。围绕东北亚地区软件外包行业的现状,针对软件市场的实际需求,研讨东北亚软件开发、外包的发展方向;全面推动东北亚国家在软件技术、开发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论坛拟请科技部和工业信息化部有关部门领导,全国重点软件外包企业,中、韩、日、美和印度等国家软件企业代表参加。
5.2009中俄材料科学学术会议。邀请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独联体国家材料专家、学者,与中方共同围绕高性能合金材料加工与应用等最新技术展开研讨。
6.2009年东北亚生态环境科学论坛。邀请中、日、韩、俄等亚洲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生物技术研究机构、专家、学者、企业家,围绕应用于健康、环保、农业等领域的最新生物技术科研成果、产业发展趋势,广泛开展研讨、推介,寻求产业化合作伙伴。
(三)经贸洽谈。
展会期间,在会展中心D馆安排专门对接洽谈区,分领域组织产学研项目对接洽谈及签约仪式。
在沈阳科学宫举办振兴东北专利新技术对接洽谈会,发布专利技术供需信息,开展网络及面对面对接洽谈。
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分别举办中日、中韩、中俄项目对接洽谈会。
(四)大型仪式。
1.东博会新闻发布会。7月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向全国企业、机构发布东博会信息;9月中旬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东博会展览和活动组织信息。请各主、承办单位领导,东北三省及沈阳市宣传部门,朝、日、韩、蒙、俄使领馆,中央新闻单位、东北三省新闻单位记者参加。
2.东博会欢迎酒会。沈阳市政府欢迎酒会,请参加东博会的领导、嘉宾、专家及各代表团负责人等参加。
3.东博会开幕式。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举行,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4.东博会成果发布会。在沈阳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发布东博会交易成果,为组展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宣布东博会闭幕。请各主、承办单位领导、参展商代表,新闻单位记者参加。
(五)文化交流。
东博会期间,举办杂技专场,邀请有关领导、嘉宾、专家及中外参展商等观看演出。
五、工作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市领导参加东博会开幕式、论坛、招待酒会等大型活动,审定领导讲话材料,协助省政府相关部门安排省部级以上领导东博会期间在沈活动。
(二)市科技局负责东博会的整体策划、组织实施,协调省科技厅落实由省相关部门承担的有关活动。
(三)市财政局负责东博会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四)市委宣传部负责东博会的宣传工作,协助举办新闻发布会、设立新闻中心,组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五)市外办(口岸办)负责指导外宾邀请和接待工作,协调朝、日、韩、蒙、俄驻华使领馆作为东博会承办单位,协助机场、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为展会提供通关、礼遇等服务,安排市领导会见重要外宾。
(六)市信息产业局负责信息技术及动漫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东北亚IT服务外包论坛相关工作。
(七)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2009亚洲生物技术商务对接会相关工作。
(八)中科院沈阳分院负责推荐中科院系统科技创新精品项目参加东博会,协调中科院生态所做好2009年东北亚生态环境科学论坛相关工作。
(九)市文化局负责安排杂技专场演出工作。
(十)市政府接待办负责各市代表团领导的接待工作,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做好代表团的陪同接待工作。
(十一)市公安局负责东博会安全保障工作,包括国内外政要、领导及贵宾的安全保障,各重要活动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安全、防火、反扒、群众上访等情况的掌控,以及突发事件处置等。
(十二)市城管局负责协调落实青年大街沿线东博会广告旗标、路桥标语等社会宣传工作。
(十三)市交通局负责东博会交通保障工作,包括合理安排、调整相关公交线路,提供活动用车及安检等。
(十四)市卫生局负责东博会医疗卫生防疫保障工作,包括甲型H1N1流感防控,各重要活动现场的紧急救护,以及各有关活动场所的饮食卫生监管等。
(十五)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治理工作,包括重点街路及主要活动现场周边的市容环境治理等。
(十六)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东博会相关政府采购事项。
(十七)沈阳供电公司负责提前做好各活动现场供电设施的安检工作,确保东博会期间正常供电。
(十八)各有关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做好东博会外宾邀请及招展工作,组织本区企业参加东博会,在辖区内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交流活动,并按照“谁邀请、谁接待”的原则,协助做好东博会邀请接待工作。
东博会筹备办联系人:席加志,电话:22721526、22721527,传真:22721432,电子邮箱:xijiazhi@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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