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参加中韩(深圳)科技政策研讨及项目推介会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07-13
  • 【生效日期】2009-07-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参加中韩(深圳)科技政策研讨及项目推介会的通知

关于参加中韩(深圳)科技政策研讨及项目推介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借鉴韩国科技管理经验,完善区域创新机制,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功能,及时与韩国交流应对金融危机的策略,促进绿色技术的国际合作,在共同应对危机中实现新的跨越。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将于2009年7月21日13:00――18:30在深圳五洲宾馆华夏厅,与韩中科学技术合作中心共同举办“中韩(深圳)科技政策研讨会”。

会议将由韩国科技政策研究院副院长林基哲先生、韩中科技合作中心首席代表洪性范先生、韩国产业技术振兴协会李正直先生、韩国Delta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李承缟先生等介绍韩国的科技政策对产业的推动效果、韩国科研机构的发展情况、推进国际技术合作的方案和技术转移情况、韩国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同时发布一批韩国科技合作项目。

这是韩中科技合作中心第一次在我国南方城市举办的会议,对我们全面了解韩国的科技情况,推进与韩国的交流与合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机会难得,请各单位安排相关负责人参加本次会议。

参会人员请填写《参加中韩(深圳)科技政策研讨会回执》并于2009年7月20日前传真到0755―83699773。

附件:参加中韩(深圳)科技政策研讨会回执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