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发布文号】南府发〔2009〕70号
  • 【发布日期】2009-07-30
  • 【生效日期】2009-09-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南府发〔2009〕70号)




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