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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G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厦府〔2009〕264号
  • 【发布日期】2009-09-02
  • 【生效日期】2009-09-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G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G4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09〕264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国土房地〔2009〕24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湖里06-08片区五缘湾道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编号:2009G4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湖里06-08片区五缘湾道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和规划设计条件。?

三、有关该项目挂牌出让的竞买人资格、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

四、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安排及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要求等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挂牌出让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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