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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监督发〔2009〕69号
  • 【发布日期】2009-09-02
  • 【生效日期】2009-09-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深卫监督发〔2009〕69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食安办〔2009〕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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