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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无锡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先进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无锡市
  • 【发布文号】锡政发〔2009〕217号
  • 【发布日期】2009-10-30
  • 【生效日期】2009-10-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无锡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无锡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先进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无锡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先进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锡政发〔2009〕217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7-2008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和广大社会组织工作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注重社会效益,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努力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社会服务,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等方面作用突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组织和个人。为弘扬先进,充分肯定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对无锡市慈善总会等40个先进社会组织和沈炳南等40个社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社会组织和广大社会组织工作者要学习先进,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积极面对各种情况,妥善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应有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功能,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07―2008年度无锡市先进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名单(略)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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