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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杭政办函〔2009〕353号
  • 【发布日期】2009-10-31
  • 【生效日期】2009-10-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浙江省杭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9〕35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农作制度的创新、推广应用步伐,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农业,促进农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我市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创新农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创新农作制度,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是农业领域深入贯彻省委“创业创新”总战略的重要体现,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市农业生产土地资源紧缺、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难以适应国内外大市场竞争,而长期过多施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已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农业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创新农作制度作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不断实践和探索,积极创新农作制度,从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使有限的农业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生态农业服务。

二、因地制宜推进我市农作制度创新发展

各地要根据农作制度创新发展的成果,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与优势特色产业,依靠科技进步,挖掘土壤、气候和生物潜能,根据各种资源、农作物和动物生长的时间节律,利用时间组合和季节更迭,对土地、物种、时空进行科学配置,推广粮经结合、种养结合、粮饲牧结合、水产生态养殖、林地复合经营、农业废弃物循环资源化利用、间作套种、水旱轮作、立体种养、水体利用等农作方式,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因地制宜推广创新农作制度模式。针对我市实际,重点推广以下7类模式:

(一)粮经结合型。推广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实施粮食作物与蔬菜、瓜果、食用菌、药材等经济作物的间复套种、水旱轮作、立体种植模式,大幅度提高粮田综合经济效益。

(二)种养结合型。在同一块农田里实行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直接结合、复合经营。推广稻(茭、莲)鸭共育、稻鸡轮养、种草养鹅、茭白田养泥鳅、莲田养鳖、周年“三种五养”等复合种养模式,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复合经营和良性互动。

(三)粮饲牧结合型。推广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实施水稻、玉米、牧草轮作,用玉米秸秆或牧草饲喂奶牛、湖羊、长毛兔、肉兔,养殖鸡、鸭、鹅,实现粮、饲、牧(禽)的有机结合。

(四)水产混套轮养型。改革传统单放单养模式,实行不同鱼种在不同水层间套混养,提高水体利用率,改善水质,控制水产病害。推广虾鳖混养、虾和泥鳅混养、鱼鳖混养、鱼蚌鸭混养、虾鱼混养、鱼鳗鳖套养等多品种分层次饲养以及养殖与种草结合、林渔结合等生态养殖模式,最大程度地利用水域资源。

(五)立体开发型。推广利用桑园、茶园、果园、竹园和花卉苗木的幼、成林有选择地套种蔬菜、瓜果、食用菌、药材等经济作物或在园内饲养鸡、鹅、羊等;以及利用板栗园、吊瓜园等套种杨桐柃木,山核桃林套种灌木(牧草)等植物,防止水土流失,实施立体复合种植模式。

(六)农业废弃物资源和循环利用型。推广利用桑(桃、梨)枝屑栽培食用菌,利用竹笋壳青贮饲喂奶牛,利用竹叶做牛、羊颗粒饲料,利用稻草、麦秆、蔬菜残渣、禽畜粪便、食用菌棒、蘑菇泥等农业废弃物作有机肥、育苗基质、沼气能源和养殖蚯蚓,构建资源再利用、变废为宝的循环利用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七)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型。推广发展农林牧渔结合、花果菜菌齐栽的科普型生态观光园;应用高新技术和现代设施,引进国内外珍稀新品种生产高端农产品的高科技观光园区;集鲜果、蔬菜采摘,品尝,购物,垂钓等于一体的体验参与型休闲观光园。

三、完善农作制度创新推广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更新观念,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农作制度的创新和推广工作,把农作制度创新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把农技推广基金会(执行部)作为政府部门的帮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帮手、农业科技进步的帮手、狠抓落实见成效的帮手。市农办、农业局、林水局、农科院和农技推广基金会要共同建立创新农作制度项目协作组,组织跨专业(产业)的项目实施和技术培训,实现不同职能部门和农技人员之间的协作和结合。农业部门要切实承担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责任,会同林业、农技推广基金组织等部门,制订示范推广计划;农办、财政、科技、科协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支持,共同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地要把创新农作制度作为财政支农资金的重要扶持对象,以项目形式支持农技推广部门、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农作制度新模式。要深化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各级农技推广部门包括责任农技员要会同农技推广基金会(执行部),以推广具有较好市场前景产品为目标,加大对创新农作制度模式的推广力度,建设示范点(户),形成特色块状片,方便农民学习应用。要加强对责任农技人员的考核,真正把农作制度创新推广落到实处。各地要对农作制度创新推广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大宣传和总结力度。各地要加强对农作制度创新理念、模式和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及时总结农作制度创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每个区、县(市)要形成10个左右可学可看、可圈可点的典型模式,并积极开展示范推广活动,实行绩效评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作制度创新作为基层干部培训和农技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利用新闻媒体、农民信箱、农业信息网等媒介,采取现场会、报告会、培训班、媒体报道、播放典型光盘等形式,宣传普及农作制度创新的理念、模式和技术,使农作制度创新的模式真正成为提高农业生产力的途径,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千方百计提高家庭综合经营水平。

(四)积极做好土地流转和社会化服务工作。农作制度创新模式和技术要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其前提和基础是规模农业。各地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坚持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大户等,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和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率,提高农作制度创新模式的规模效益。要加强社会化服务工作,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乡村集体,为推广创新农作制度的项目提供供种、植保、机耕、机种、机排(灌)、机收等主要环节或全程社会化服务。

二○○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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