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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服务正大广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290号
  • 【发布日期】2009-11-13
  • 【生效日期】2009-11-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服务正大广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服务正大广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2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洛阳正大城市广场暨市民中心项目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成立服务正大广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立林(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白志刚(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潘守明(市建委副主任)

熊文博(市财政局副局长、新区管委会招商与融资促进局局长)

王跃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邢建方(市园林局副局长)

郭福伟(市环保局副局长)

秦留安(市工商局副局长)

周长泽(市地税局副局长)

常健慧(市国税局副局长)

余 杰(市文物局副局长)

马志远(市人防办副主任)

王山明(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重点办主任)

胡大鹏(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苏 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马 智(新区管委会发展规划局副局长)

王福海(市房管局助理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苏宏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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