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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深圳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1-20
  • 【生效日期】2009-1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深圳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深圳市教育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之一,因工作需要,将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若干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现任正科级职务(含正科级)以下;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男性;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1日后出生),鼓励高学历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在考试中将有加分;

(七)所学专业以教育学、法学、汉语言文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为主;

(八)同等条件下,有过教育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4日至2009年12月4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深圳市民中心C区C2105室

3.报名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报名表(网上下载);

(2)公务员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本人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

(4)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5)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章等。

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

(四)确定选调人选

由市教育局党组根据考试及考察等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并根据我市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它事项

此公告由深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2105640、82105535

附件:深圳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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